歐洲國家的國民在丹麥工作無需領取許可證,歐共體國家的國民在丹麥工作時間不超過3個月,也不用領取許可證。
其他國家的國民如想在丹麥工作,事先必須向丹麥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領取居住與工作許可證(申請時,應寫明丹麥雇主的姓名)。丹麥外僑局在批準申請后,通知有關丹麥雇主。許可證可在丹麥大使館或領事館領取。外籍人員抵達丹麥后,應持護照和許可證,向丹麥國家登記處和當?shù)鼐炀洲k理登記手續(xù);工作許可證最初有效期6個月,6個月以后,有效期改為1年。
丹麥自費留學,申請留學簽證的手續(xù):
一、去信與丹麥有關高等院?;蚪淌诼?lián)系,以取得對方的邀請信或錄取通知書。去信聯(lián)系時,一般要附上如下材料(中、英文各一式3份):
(1)個人簡歷;
(2)大學(或研究生)畢業(yè)證書;
(3)大學(或研究生)成績單;
(4)兩位副教授以上導師的推薦信;
(5)詳細學習計劃。
如對方同意接受,便會寄來邀請信件或錄取通知書。
二、持下列證明材料到丹麥駐華大使館辦理入境簽證:
(1)丹麥某高等院校的邀請信件或錄取通知書;
(2)健康證書;
(3)外語水平證書(英語或德語、丹麥語);
(4)有效的中國護照;
(5)填寫《丹麥入境簽證申請表》及照片;
(6)填寫《丹麥外交部獎學金申請表》。
丹麥駐華大使館收到上述材料后,轉報國內有關部門審批,批準后簽發(fā)入境簽證;外國學生申請居留許可,只有在有關高等院校接受的條件下才能得到批準。為了獲得居留許可,申請人還需證明自己的經濟來源,證明生活費用系出自獎學金、貸款或其他來源。
如果外國學生的課程,是由丹麥外交部或教育部安排和資助她申請人就可以得到學習期間的居留許可;如和丹麥公民有婚姻關系或父母或子女住在丹麥,申請人也可得到居留許可。